近期亞馬遜歐洲站發佈了一則關於將地理標誌(GI)納入知識產權政策的公告,後續不符合要求的Listing可能會被刪除。下面來看下本次公告的主要內容。
地理標誌 (GI) 是用於具有特定地理來源和質量或因該來源而享有聲譽的產品的標誌。爲了起到地理標誌的作用,標誌必須將產品標識爲原產於特定地點。此外,產品的質量、特性或聲譽應主要取決於原產地。由於質量取決於產地,因此產品與其原始產地之間存在明顯的聯繫。地理標誌使有權使用該標誌的人可以防止其產品不符合適用標準的第三方使用該標誌。
常見的地理標識產品,例如:法國香檳、德國巴伐利亞啤酒等。按照平臺的規定,今後除了在原產區以外的,在其他任何地方出產的同類產品均不能直接叫“法國香檳”、“德國巴伐利亞啤酒”等,否則就構成假冒侵權。